以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逃避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为例
盼来征收,却喜忧参半
刘先生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某村,拥有合法住房1套。2019年末,本村可能进行征收的消息就不径而走,在村民间飞速扩散,村民顿时燥动起来。2020年初,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村里与村民商谈征收事宜,但工作人员在未出示任何征收文件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要求村民签订空白协议,尽管在部分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最终书面添加了补偿条款。但因补偿标准低。部分村民在签与不签之间陷入两难,其中也包括刘先生。
慎重应对,委托律师维权
带着疑惑,刘先生联系了具有20多年拆迁维权经验的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由李志强律师团队接手该案,通过咨询,刘先生从李律师处详细了解了征收的基本流程、补偿标准的估算和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经过比对,确认了此次征收系政府不合法行为。考虑再三,刘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代理自己的案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确认征收违法
在惠诚律师团队介入后,惠城律师和刘先生仔细分析了案件细节,制定了周详的维权方案,在惠诚律师的建议下,刘先生于2020年8月16日正式向咸阳市人民政府及咸阳市发改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了《关于对渭城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等相关书面文件。
经过对获取材料的比对,惠诚李律师团队敏锐地发现,刘先生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作为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且应当按照集体土地的征收流程进行。然而,本案中咸阳市人民政府却违规作出《征收决定》,将刘先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进行征收,但其补偿却未比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同步提高,反而比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更低。这显然是为了逃避集体土地征收的严格审批流程,该行为明显违法。找到问题关键后,惠诚李律师建议刘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支持了惠诚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咸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
 
惠诚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往往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混淆视听,达到缩减征收时间和经济成本的目的。如本案中征收方将国有房屋征收程序用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明显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公平补偿权。但大多数老百姓对违法细节并不了解,稀里糊涂签订了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难以挽回的失。
惠诚律所诚意提醒您:各位被征收人,在遭遇此类问题要认真面对心中质疑,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机构,让专业维权律师为您的征收保驾护航,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