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简述仲裁确认工作的五个程序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武汉仲裁委员会历年来办理了大量的仲裁确认案件,通过以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予以确认,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当...

简述仲裁确认工作的五个程序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武汉仲裁委员会历年来办理了大量的仲裁确认案件,通过以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予以确认,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向法院重新起诉,避免了诉讼。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有以下五个工作步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同时,也在同意仲裁确认协议上签字(盖章);

  2、由拆迁人填写“仲裁确认申请书”;

  3 、由仲裁委做出“仲裁调解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调解室留一份,送武汉仲裁委存档一份;

  4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及相关文书予以签收;

  5、 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委将依据确认后的合同标的额的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