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履历
毕业于人民大学,法理学硕士
198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年限30年
1991年任承德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994年任河北天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3年至今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09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年鉴编辑委员会收录《中国律师年鉴》,并评选为优秀金融证券律师
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专家库入选成员
兼任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等多家法律顾问。
执业领域
柳士杰律师执业经历资深,诉讼经验丰富,擅长金融与投资、收购与兼并、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具有多起业内经典案例
代理案件
l 参与主办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查处的上市公司首起刑事案件——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财务报告罪、内幕交易罪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采纳了柳士杰律师关于“对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以虚假财务报告罪吸收内幕交易罪一罪处罚的”法律意见,该意见为后期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l 参与并成功代理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与邯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被告应诉的首起民事案件,被中国进出口银行选入该行法律专家库成员。
l 2001年至今柳士杰律师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代理案件近百起,涉案标的达数十亿元。
l 2017年起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采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方式竞聘诉讼律师服务,柳士杰律师于2017年9月28日以最高价中标中国进出口银行10亿元诉讼项目,至今已连续中标八个诉讼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