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秦岭违建别墅,与广大被征收人居住的房屋是不同的,在征收中我们也会遇到有关违建的种种疑问,一处房屋是不是违建?违建应当由哪个部门查处?认定成违建的房屋要不要拆?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考虑,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违建也是有分类的。我们可以按照不同法律的规定,将违建分为违法用地和违反城乡规划两大类,这两种违建所依据的法律、负责查处的部门和程序均有不同。像秦岭违建别墅中“陈路别墅”这样的违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违法用地类型的违建,应当由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建。我们大多数被征收人遇到的还是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问题,这类违建由《城乡规划法》调整,在城市规划区或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建,分别由城乡规划部门和乡镇政府查处。

第二,违建也不一定必须拆。关于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均有规定,对于那些一般违法的违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就不必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拆除措施。如果是严重违法的违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或是当事人不停止建设、不改正的,就要强制拆除了。另外,我们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当前还存在大量《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房屋,对这样的房屋,行政机关就不应以现行法律规定去认定处置。

最后,张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您在征收中遇到了有关违建的问题,一定要全面考虑房屋情况,并不是有关部门说您的房屋是违建就一定是违建,即使房屋属于违建,有关部门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调查取证、出具文书,并保障您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如果您感觉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不合理,存在法律缺陷,可以咨询、委托律师来帮助您维权,保护自身的利益,争取获得更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