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岭当地的多处违建中,备受关注的“陈路别墅”被多家媒体报道,称之为“超级别墅”。
业主陈某、建设者支某于2005年以盆景栽植、园林绿化的名义与石井镇蔡家坡村第三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未经土地部门批准,未办理和取得相关手续,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支某先后建筑了砖混结构房屋、鱼塘、道路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构成这处大型违建。2018年9月初,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测绘,这宗土地占地9409.05平方米(合14.11亩),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占地3604.27平方米(合5.4亩)。经过与鄠邑区石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2010)对照,显示该别墅所占地全部为基本农田,越过了红线。另外,该地块还没有国土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

这样看,该处别墅属于严重违法,应当坚决予以拆除。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还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别墅建设时未办理用地及建设手续。其次,该别墅的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建设者以盆景栽植、园林绿化的名义与村民签署租赁协议,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别墅。另外,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对这样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破坏农田耕地的违建,当地有关部门责令蔡家坡村级相关村民小组与支亮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对园林植被予以没收,连同非法占用的土地一起退还集体。同时,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已对支亮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西安市纪委调查组也已经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关人员已采取留置措施。这样的处理得到了村民们的拥护与支持,也让农田耕地恢复了往日的绿色。